一、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竞标取得本公司的供应商资格:
1、 具有法人资格;
2、 在社会上具有具有良好的信誉;
3、规模适宜及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银行记录;
4、国家有关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需取得供应商资格者,应当向本公司物资供应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特殊产品需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年产供量
5、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6、主要检测仪器一览表
7、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和制度目录
三、公司物资供应部对合格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供应商工商变更、注销,应书面报告公司物资供应部,并办理有关供应商的资格变更或注销手续。
五、合格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禁止其2年内进入我司采购市场;给公司采购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采用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垄断公司采购品种的;
2、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
3、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供货合同的;
4、向采购主管部门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主管部门检查并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者;
6、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或专属经济利益的;
7、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社会遵循的职业道德的。
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欲取得我公司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请公司物资供应部领取或者在本网下载《供应商概况表》,如实填写,并在每份资料上加盖公司红章,连同所列各种材料装订成册,邮寄或递交至公司物资供应部等待审查,合格者将可参加公司竞标活动,优胜者获得公司供应商资格。